注意!山西省资格证书统一实行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责任编辑:王老师 2021-01-22 09:27:29

山西省人社厅官方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电子化便利化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091号》。



通知明确:

 统一实行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下放各市的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逐步推进电子证书

✅ 鼓励各市、各初中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积极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制度

✅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我省相应系列(专业)、层级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有效凭证。电子证书的任何形式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 高级职称电子证书所需信息由各评审委员会按照信息“谁提供、谁核准、谁负责”的要求,通过山西省政务服务网“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事项在线申报。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由人社部门参与管理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纸质和电子双轨制,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电子化便利化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20〕109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职称和职业资格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优化工作流程,减少管理环节,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方便服务对象领取、使用、补办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现就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电子化、便利化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实行电子化 

(一)实施时间

从2020年起,由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的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统一实行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下放各市的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逐步推进电子证书。鼓励各市、各初中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积极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制度。

(二)证书效力和使用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我省相应系列(专业)、层级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有效凭证。电子证书的任何形式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按规定自主评审的高级职称电子证书依托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系统办理。各自主评审单位申请制作电子印章后,可通过移动端或PC端实现在线制作电子证书,证书效力等同省人社厅确认的高级职称。

(三)证书签发

高级职称电子证书所需信息由各评审委员会按照信息“谁提供、谁核准、谁负责”的要求,通过山西省政务服务网“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事项在线申报,按申报材料要求上传评审通过人员信息等有关资料,经省人社厅证书核发部门审核批准后,统一转入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按确定样式制作电子证书并加盖电子印章后签发。

(四)证书查验

高级职称电子证书采用二维码、电子印章等多重数字化防伪,面向各类单位和办事群众开放证书信息查询和核验服务。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空间”—“我的证照”,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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